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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长安区纪委监委曝光3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2022-03-23   作者:   浏览量:

                         陕西西安长安区纪委监委曝光3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区粮食收储公司原经理肖勤章,在任区粮食收储公司经理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意财务人员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违反招投标法发包工程,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收受工程具体实施人赠送的折价400元好猫牌香烟两条。2022年3月,肖勤章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400元被予以收缴。


2.区粮食收储公司经理兼粮油总公司经理姜少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意财务人员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2022年3月,姜少儒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区粮食收储公司原出纳陈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将私存在自己陕西信合、中国邮储银行账户账户中的公款产生的利息2629.65元据为己有。2022年3月,陈勇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2629.65元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