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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六次全会工作报告

2016-11-03   作者:   浏览量: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加快建设“三个柞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柞水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6年3月8日)

 

同志们:

我代表柞水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七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回顾总结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刚才,陈璇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年,对于柞水来说,也是经受重大考验、负重奋进的一年。一年来,县委着眼工作大局,注重统筹协调,坚定不移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主动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县委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持之以恒查纠“四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严抓好自身队伍建设,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保持了团结稳定发展的大好局面。这种局面来之不易,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务必倍加珍惜。

(一)狠抓责任担当,“两个责任”进一步压实。县委主动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四个二”工作法,促进了“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县委陈璇书记率先垂范,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和主体责任汇报会15场次,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路新要求,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先后6次深入镇办、部门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9个镇办和13个部门“一把手”。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深入各自联系的镇办部门检查考核、督促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不断巩固、完善、深化“四个二”工作法,建立了落实“两个责任”督查工作机制,集中研判了镇办和县直部门“两个责任”《工作台账》和主要负责人《“五个一”记实手册》,并及时在全县通报了研判结果。研究制定了《柞水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办法》,对9个单位进行了追责问责、通报批评和“一票否决”,追究主体责任6人、监督责任4人,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10人(次),实施警示训诫“三项制度”51人(次),通过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抓住春节、端午、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巡察机制,不间断开展联合巡查、明察暗访,组织开展发票核查、专项督查、联合巡查23批次,累计检查单位310个,坚决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去年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实施警示训诫“三项制度”13人,书面检讨9人,追究主体责任12人、监督责任1人。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各镇办各部门推行“四个二”工作法、镇(办)“五项制度”、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38件,党纪政纪立案4件,党纪政纪处分5人,实施警示训诫“三项制度”13人,通报批评9人,追究主体责任3人,监督责任1人。去年12月在全县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成立了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4个巡查组和9个督导组,全程跟进、巡查督导,发现违纪问题线索20条,立案查处5件5人,通过“五查五看五解决”,促进了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三)强化教育监督,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树立。深化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了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邀请省纪委宣传部领导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专题讲座,编发《学思践悟》读本1500本、《守纪律讲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条规制度选编》3000册,成立了3个宣讲组深入镇办部门组织宣讲《准则》、《条例》15场次,实行“六级联考”,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了《准则》、《条例》闭卷考试,组织举办“廉政文化商洛行”演出活动3场次,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2次69人、股室站所负责人和村干部任前廉政考试87次309人;对957名个人和456个单位的评先评优进行了廉政把关,做出廉政鉴定1100多份。组织开展了廉洁过节三级承诺活动,召开了“送廉进家庭”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组织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专题片120场次、撰写观后感397篇。强化媒体宣传,在县电视台开设并播出“两个责任大家谈”栏目6期,对县纪委监察局网站进行了全新升级改版,在中省市各类媒体发表反腐倡廉稿件179篇;通过“柞水清涟”政务微博、“柞水清涟”微信公众平台发送信息近700条。强化舆论监督,实行24小时专人跟踪监测,收集整理舆情信息43期,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办结17起,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作用。

(四)严肃纪律审查,惩腐力度进一步加大。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进一步完善夯实了柞水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12个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了《柞水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各成员单位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15件,县纪委立案查处10件10人,移送相关部门处理5件5人。深化查办案件“六个二”、“三联单”制度,建立了《柞水县乡科级干部案件线索管理台帐》,确保了所有线索处置情况同时间、同步骤、同内容向市纪委和县委报告。进一步深化信访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和《实名举报“四个节点”告知制度》,全年共受理群众实名举报41件次,12名实名举报人得到奖励,兑现奖金9600元。坚持推行县纪委常委联片包抓办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查办案件工作“十必须”和“日询问、周汇报、月督查”等办案制度,对2014年以来办结的113件案件实施了回访,确保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高度重视省委第七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的核查,对巡视组交办的22件问题线索中的8件进行了党纪政纪立案,14件予以信访了结。对十八大以来反映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大起底,严肃查处发生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34件3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人。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制定出台了《柞水县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典型案件5批次28人。2015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8件(次),初核213件,立案查处110件,结案1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5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五)继续深化“三转”,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建五强队伍  铸反腐铁军”主题实践活动,加大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力度,开展“两个责任”、“四个二”工作法、纪律审查、监委会主任培训班等专题培训5场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600余人次,30名镇(办)纪委和部门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干部到委局机关参加了跟班轮训。配齐配强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力量,在全县镇办和部门机构改革中配备调整了5个镇(办)纪委书记、10个部门纪检组长。对全县范围内4个查办案件协作区进行了重新调整,整合优化了办案力量。推进委局机关内设机构第二轮调整,撤销了原效能和执法监督室,成立了第四纪检监察室。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完善了《柞水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明案件查办、监督执纪、保密纪律。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深,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性、责任性不强,对“保持政治定力、把握节奏和力度”理解不透彻。二是有的单位和党员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理解不深,认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思想上有偏差,落实党员干部监督管理责任不实,坚持抓早抓细抓小、咬耳扯袖不够经常。三是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底线意识还不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不够,踩“红线”、越“雷池”现象还时有发生。四是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基层党员干部用权律己不严,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故意刁难、漠视群众,不收敛、不收手。五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面对把纪律挺在前面,掌握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新要求,在思想认识、方式方法、能力素质上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自身不硬、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贯彻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正式实施之年,也是县镇领导班子换届之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定政治定力,聚焦十八大以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聚焦全县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际,聚焦全县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际,聚焦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身边存在的腐败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建设“三个柞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

(一)以从严追责问责为抓手,不断夯实“两个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定,是我们在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只有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才能更好地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全面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政风民风负全责,对管党治党负全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不断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四个二”工作法,建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和履职要求。深化县委常委联点包抓、县纪委常委分片督办、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区域指导的“三位一体”推进机制,切实把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认真落实“廉情抄告”和“问责提议”制度,严格落实全市推行的主体责任“两会两册两约谈”制度,每名领导干部要如实填写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和约谈提醒手册,按规定召开任务分解会、述职点评会,定期同班子成员对下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两个责任”履职情况约谈提醒。

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认真落实全市“‘两个责任’落实问责年”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柞水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责追究办法》,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用干部出现问题,巡视整改落实不力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坚持“一案三查”、“一责三问”,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定期报告追责情况,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二)以强化监督约束为举措,进一步严明党纪党规。强化监督制约是实现党要管党的根本举措,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转变监督方式,突出监督实效,确保权力在监督下运行,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员干部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中永远排在第一位。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要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要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查处对县委决策部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坚决维护县委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围绕事关柞水当前和长远发展的“八件大事”、“十大工程”以及县委十七届十次全会等重大工作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督促检查就跟进到那里,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助推全县“十三五”规划、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顺利实施。

强化《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对党章和两部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纪律教育,全面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举办领导干部《准则》《条例》学习培训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手机信息、互联网等平台,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把党规党纪要求刻印在心上;要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全体党员干部要通过对照《准则》《条例》,明标准、找差距、严自律、树形象;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带头践行。各级党组织敢于担当、敢于较真,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从严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强化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组织部门成立换届工作巡回督导组,加强对县镇领导班子换届风气和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严肃执纪,严格问责,快速查处换届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搞非组织活动等干扰换届秩序的问题,严查诬告陷害,侵犯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侵犯党员权利的违纪问题,确保“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修改完善廉政鉴定办法,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以认真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为主线,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要弛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抓执行,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从严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十条意见”,强化督查提实效,确保作风建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四风”问题,时刻做到抓细、抓早、抓常。抓细,就是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紧盯年节假期等关键节点,持续深入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行动,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盯住突出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抓早,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对穿上“隐身衣”的各种“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冒泡就查,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抓常,就是要持续深入开展明察暗访、联合巡查、交叉检查,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发现和查处的当事人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挤压“四风”问题生存空间。

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探索“互联网+”监督新模式,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社交软件等新媒体优势,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创新群众监督方式方法,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一定数量的“四风”监督员,实行“四风”问题“随手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直接报”制度,继续深化信访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举报人权益的维护,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坚持日常监督持续深入、节点监督不留空白,实现监督常态化。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受到惩处,付出代价。

切实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全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紧扣重点环节,创新载体方法,坚持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推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实,确保不走过场、不做形式。抓住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两个重点,见人见事见思想,对号入座,有的放矢,细化清单,整改销号,用钉钉子精神抓整改,真正做到刀下见菜、抓出实效。要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加强全程监督,加大对“六大纪律”执行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整顿力度,切实解决“廉而不勤、勤而不为”等突出问题。在全力抓好整顿活动的同时,要率先垂范,当好表率,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纪律作风整顿工作。

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党风正则民风淳。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建设一批高标准廉政文化示范点、探索一套行业、岗位廉政教育新机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延安精神。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挖掘传统优秀文化和地域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和汲取家规家训、乡规民约中蕴藏的廉洁文化元素,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教化作用。强化家庭助廉作用,注重培养“廉内助”,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促进社会风气持续向善向好,真正实现以优良党风带民风促社风。

(四)以准确把握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为根本,全面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党中央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判断没有变、旗帜立场没有变,我们的目标任务就不能变,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把握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举措,切实提高执纪监督实效。

进一步减存量扼增量。坚持党纪严于国法、领导干部严于一般党员干部,强化纪律约束,对各类违纪行为严格问责、严肃处理,不搞法不责众、不搞有情可原、不搞下不为例,真正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探索推行镇办、部门之间交叉办案制度。充分发挥县委反

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对重要案件提级审查,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各级党组织要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要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望”,按照县委制定的整改方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进行自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进行对照,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县纪委将组织开展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全面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要严肃问责,决不放过,严防问题“回潮”,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改进执纪审查方式。认真落实市纪委《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实施意见》,将工作重心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与组织部门建立组织处理联动机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面落实对有问题线索反映的党员干部实施约谈和廉洁档案制度,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

严格审查工作纪律。严守审查纪律底线,按照“六个二”、“三联单”制度要求,坚持推行《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十个必须”》和《一书一卡一日记》等办案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请示报告、保密安全等制度,对违规私存、隐瞒线索、擅作取舍、选择性办案,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加强涉案款物的管理,加大抽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管理规范有序;持续深化办案工作日记、安全台账管理、分管副书记和常委驻点包抓等制度,夯实责任,坚守安全底线。

(五)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载体,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关乎执政基础和立党之本,是提升党在人民群众中形象的重要基石。

强化压力传导。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是关键,镇(办)党委是主体。基层群众对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感受更直接、反映更强烈,管党治党必须及时回应群众期盼,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县纪委将继续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各镇(办)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对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甚至袒护包庇、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县纪委将约谈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对顶风违纪行为查纠不严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瞄准问题重点。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集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抢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社区、部门、行业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定期梳理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

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基层腐败问题直查力度,县纪委每个纪检监察室要包抓1—2个重点村,查处一至二个典型案例,指导镇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镇(办)纪委要充分发挥作用,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驻点包抓2—3个重点村,直接查办一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要认真落实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办案协作区等制度,形成办案合力,提高办案质量,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六)以“两为主”“两个全覆盖”为指导,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是党中央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细化措施,密切配合、共同发力,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把中省市要求落到实处。

聚焦主业,持续深化“三转”工作。严格落实中省市要求,不断深化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进一步转变理念思路,真正把监督执纪的职责担起来。上半年,要对各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聚焦工作主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研判和检查,研判检查结果上报县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对于“三转”不彻底、履职不到位、继续参与和纪检监察业务无关工作的,将严厉实施责任追究。

规范运行,全面落实“两为主”要求。落实中央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制定出台《镇(办)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和《县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在认真落实市纪委要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组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办法》,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积极推进,加快实现“两个全覆盖”。认真贯彻《中共商洛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中共柞水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办法》,选好配强干部,加快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能职责、权利义务,切实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要按照“巡察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巡察。

不断创新,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认真落实中省市各项制度规定,抓好已有制度的巩固深化;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要拓展监督内容,提升监督质量;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要由基层站所、村(社区)向考核评奖、评优树模拓展;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要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制度防治腐败的重要作用。今年,要在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方面进行大胆实践,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

(七)以忠诚干净担当为目标,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以忠诚、干净、担当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求,全面建设一支党性强、纪律强、能力强、作风强、业绩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人才选拔交流。结合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和县直派驻机构改革,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配到镇(办)纪委和县直派驻纪检组,进一步优化县纪委常委会和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组结构。树立“有为有位”的正确导向,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统筹选拔使用,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对内、对外交流轮岗力度,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严格执行《柞水县纪委委员履职“十项制度”》,进一步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

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深化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研讨、轮训交流、跟班办案等方法,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力度,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做政治上“忠”、工作上“勤”、业务上“精”、作风上“实”,敢于担当、善抓落实、严于律己的表率。

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干事要担当,管人也要担当,对干部既要考验、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心存敬畏和戒惧,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度规定,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昂饱满的工作热情,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挺纪在前,忠诚履职尽责,坚定不移地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为推动转型发展、建设“三个柞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