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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五”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2017-05-23   作者:   浏览量: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五”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柞水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五”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柞水县财政局

               2017年4月17日

柞水县财政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五”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责任落实、正风肃纪、执纪审查、巡查工作、干部管理“五个五”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县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确定的责任落实要有新建树、正风肃纪要有新举措、执纪审查要有新规程、巡察工作要有新作为、队伍建设要有新提升的“五新”目标,结合我县财政工作特点和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和省市财政反腐倡廉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五个五”长效机制、实现“五新”目标为突破口,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认真践行为公理财、为民服务宗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安全,奋力实现廉洁理财总体目标,为全面完成财政工作任务、实现追赶超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划分

(一)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着力抓好五项任务落实。

1、明确局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和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签订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年度目标责任书和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实现责任全履盖。责任单位:局党组、纪检组。

2、建立主体责任履责台账和监督责任履责台账,实行履责痕迹管理。责任单位:局党组、纪检组。

3、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手册》,实行领导带头推进落实,定期督导检查。责任人:党组成员、班子成员。

4、制定实施《柞水县财政局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实行“一案三查”,落实“一责三问”。责任单位:局党组、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

5、实行财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落实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局党组、纪检组。

(二)在深入正风肃纪方面,着力抓好六项任务落实。

1、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精神,制定并落实《财政局落实主体责任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和《财政局工作人员考勤周通报月公示制度》等作风建设制度。责任单位:监察室、办公室。

2、在年度内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工作当中实行集体廉政谈话不少于4场次,对涉及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问题实行个别提醒或警示谈话不少于6人次(以“两个责任”履责台账和《纪实手册》记录为准)。责任单位:局党组、局班子及其成员。

3、根据财政队伍作风纪律实际,年度内开展干部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不少于3次(有整顿方案和整改台账及相关资料)。责任单位:监察室、各股室、各单位。

4、年度内开展干部风纪明察暗访或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以检查记录为准)。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

5、年度内下发干部风纪问题通报两期(以通报文件为准)。责任单位:纪检组。

6、加强财政行风建设,半年组织检查和年终考核,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各方面监督。责任单位:局党组。

(三)在执纪审查方面,着力抓好五项任务落实。

1、落实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通过信访反映、电话举报、专项检查等方式,积极查找和发现涉及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以信访登记和检查结果通报为准)。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

2、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经常性开展财政财务管理大检查和民生资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大检查,每年开展一次财政内部监督检查,从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层面发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上级政策规定等方面的问题线索,(以检查报告为准)。责任单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农村财务管理局、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等相关局属单位,预算股、国库股、经建股等支出股室。

3、建立问题线索处理情况登记制度和统计月报制度,定期集体研制,妥善处置归类,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认真处置问题线索。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室、各支出股室。

4、坚持挺纪在前,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使“红脸、出汗”形成常态。责任人:局党组成员、局班子成员、纪检组长。

5、严格落实《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审查程序,实现审查工作规范化。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室。

(四)在配合支持巡察工作方面,着力抓好三项任务落实。

1、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县委巡察工作办法》和《柞水县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主动接受巡察,坚决配合做好巡察工作。责任单位:局党组、纪检组。

2、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反馈报告,认真抓好涉及财政部门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局党组、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

3、积极推荐财政财务管理领域业务骨干,充实县纪委巡察工作力量。责任单位:纪检组、办公室。

(五)在干部队伍管理方面,着力抓好六项任务落实。

1、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廉政形势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教育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争当廉洁理财模范。责任单位:局党组、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信息中心。

2、加强述职述廉述效,每年12月组织局属单位和机关股室负责人开展1次述职述廉、述效活动,三年轮换一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责任单位:局党组、纪检组。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落实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健全操作规程,从外部环境、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等层面严密防范廉政风险。责任单位:监督检查办公室。

4、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按照打铁还须自身硬的要求,每年选取6个单位开展一轮内部财务检查,查纠和整顿违纪违规问题,当好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执行者、维护者和监督者。责任单位:纪检组、监督检查办公室。

5、加强选人用人工作。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积极推荐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责任单位:局党组、纪检组。

6、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实财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调整兼职纪检监察员力量,持续深化“三转”,强化业务培训,全面完成年度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任务。责任单位:局党组、纪检组。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深刻认识从严治党、以规治党的政治生活新常态,深刻认识财政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和压力挑战,深刻认识为公理财、为民服务的职能职责,教育引导财政干部主动顺应形势变化,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自觉运用十八大以后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着力提升“不想腐”的思想境界。要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民主集中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一致,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全面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好教育、提醒、警示、预防的责任。班子成员要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发挥表率作用。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要强化担当,形成共识,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工作上。局党组对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总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负领导责任,负责包抓自己所分管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研判,年终进行全面总结考评。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行“签字背书”。要结合工作分工,厘清责任清单,真正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全面形成压力级级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局面。

(三)健全推进落实的体制机制。调整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机构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定期研究分析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形势,谋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落实制度,形成责任和压力向下传导机制;完善作风建设督查巡察制度,对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行为及时查处;完善执纪监督保障制度,推行诺廉评廉述廉制度。健全责任倒逼工作机制,落实局长责任倒查制度和量化用廉制度。

(四)继续保持正风肃纪的强大压力。要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规避监督、变相吃喝、超标接待、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大操大办婚丧事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差旅报销审核不严等“四风”问题,一律从严查处。要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势、新动向,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要综合运用作风巡查、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等形式,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要严格审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点名到姓通报,并严格追纠违纪者所在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切实强化财政权力的运行监督。要努力打造阳光财政,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完善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扎实开展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强化结余结转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监管,盘活存量资金;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监管,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以贯彻执行新《预算法》为契机,严格执行《会计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其相关规章制度,深入开展财政财务清查、会计执法检查、“小金库”清理、民生资金专项检查等专项治理,查纠违规违纪违法,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效益。

(六)不断加强廉政风险的预防控管。要结合“两学一做”、“抓转促”专项整治和干部作风纪律集中整顿等活动,积极开展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廉政法规教育,引导财政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邀请司法、检察、纪委领导开展法治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廉政形势教育,适时举办廉政法规培训班。要高度重视财政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完善业务岗位制约,强化单位内务管理和干部作风纪律监督,确保分管范围内的资金不出问题、单位不出问题、干部不出问题;要加强对镇财政所业务指导和资金使用方面的督促检查,加大对各所、各单位、各股室账务的内部轮检轮审力度。

(七)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要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牢固树立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为民服务、第一要务抓发展的思想观念,自觉增强党性意识和看齐意识,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要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把八项规定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生活全过程,为党员干部做出表率;要争当从严治党的明白人、落实责任的带头人和正风肃纪的局中人,事事处处高标准严要求,树立标杆、率先垂范,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八)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合力。要树立全县财政“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上下沟通与系统联动,形成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合力。对腐败问题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决不能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为违纪违规说情、干扰纪律审查工作开展;要及时解决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支持和人力保障。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员要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信念,严格遵守“十必须”“十不准”,在完成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