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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纪检监察工作督察方案的通知

2018-04-30   作者:   浏览量:

          中共柞水县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文件

柞财纪发〔2018〕02号

 


中共柞水县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关于印发纪检监察工作督察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职能,促进纪检监察督察工作常态化,更加有力地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各项财政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现就财政局纪检组督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  督察对象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镇办财政所。

二、  督察方式内容

实行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察的办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规定执行情况。主要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九大及十九届中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五”、脱贫攻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类财经纪律和各种禁止性规定落实、正风肃纪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

2、公款消费情况。主要检查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津补贴及福利费发放情况。

3、廉洁自律情况。主要检查财政干部职工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是否存在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的节礼年货、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个人重大报告事项。

4、工作纪律情况。主要检查上下班迟到早退、不假而走等缺勤脱岗或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是否存对群众态度冷漠、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或踢皮球等现象。

5、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检查对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分管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浮躁、虚假、懒惰、扯皮等四种突出问题和一般干部办事拖拉、被动应付、廉而不勤、勤而不为等现象。

6、廉洁过节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借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之机,滥发奖金、津补贴、实物福利或用公款购买礼品等;干部职工个人是否存收受不正当利益关系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行为。

三、  督察组成人员

督察工作由赵世芹负总责,周渤、汪雁南全员参加,必要时可抽调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参与。

四、  督察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要把日常检查作为履行执行监督问责的重要抓手,把抓早抓小、防苗头倾向问题落实到日常督察工作之中,把“红灯”亮在前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抓细节、抓具体,持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纪挺法前的强烈信号。

2、着力发现问题。要瞄准督察任务内容,真正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把原因分析清、分析透,并督促处理和整改到位。

3、形成有力震慑。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跟踪调查,对调查及处理结果要公开曝光。通过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对不正之风形成强大震慑,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的氛围。

4、严肃督察纪律。督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督察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程序处置,严格保密纪律。到单位检查时,自行解决就餐,严禁接受被查单位和个人吃请。

5、加强配合协作。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组实施的各类检查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抗拒检查,促进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中共柞水县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