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厅长在从严治党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省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8年2月27日)
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丁云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党中央和中省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总结2017年全省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部署了八个方面重点任务,报告特别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向全党发出了全面从严治党重整行装再出发的伟大号召。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结合全省实际,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就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这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为我们加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
推进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既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财政特殊职能的内在要求。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部门是为党和国家管“钱袋子”的部门,掌握着资金分配的权力,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财政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只有坚定不移把财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我们才能正确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部门是为党和国家管“钱袋子”的部门,掌握着资金分配的权力,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财政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只有坚定不移把财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我们才能正确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因此,全省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吃透把握准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用好“六个统一”的宝贵经验,紧密结合全省财政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细、落小、落实,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推进全省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2017年全省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时代坐标和科学依据。厅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中省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厅党组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专家专题辅导、中心组交流发言、处级干部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学习贯彻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下发《全面从严治党面对面》《纪律和规矩的底线—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提醒手册》,开展主题党日、专题讲座、书记讲党课等活动,督促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从政的生命线。
(二)层层传导压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一是明确责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深入研究、反复讨论,制定了《财政厅党组关于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党组5个方面41项责任,党组书记13项责任,并按照分工,对党组成员逐人制定了具体责任清单,做到清单到岗、落实到人。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印发了《陕西省财政厅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厅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签字背书。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半年和年终考核,通过审查报告、廉政约谈、听取汇报、现场点评等方式,倒逼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常态化督导制度,每季度对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指标纳入全厅绩效考核体系,推进党风廉政责任落到实处。
(三)严格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持续开展“争一流、创先进、出经验”和“大对接”“大谈心”“大调研”活动,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纠正“四风”不停步。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突出关键节点重点抓,紧盯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日,实行廉政提醒、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强化廉洁自律。加强日常督查持续抓,先后9次对全厅干部在岗、工作日午间饮酒等情况进行检查。实施全员绩效考评,进一步激发财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作风建设有了新气象。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拉托卖好收受好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专题教育、自查自纠、线索核查等方式,严肃整治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利用个人职权或影响力干预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拉托卖好收受好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等问题。先后派出3个督导组对榆林、宝鸡等5个市3个区县财政局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省财政系统共查处此类案件2起,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抓好巡视整改。根据省纪委《关于认真做好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厅党组主动认领、自我加压,针对巡视反馈提出的6项问题,制定了22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目前,所有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四)扎紧制度笼子,权力运行不断规范。健全监督制度,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管。一是紧盯“关键少数”。56个处室单位向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报送工作报告,22名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了婚丧喜庆等有关事项,为处级党员干部“量身定做”廉政档案,282名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坚持凡提必核,驻厅纪检组全程监督干部任免、使用、调配、奖惩等工作,组织新提任干部13人任前廉政考试,对32名轮岗交流和新任处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不断筑牢财政干部明规立纪的思想防线。二是紧盯“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内控制度有效运行,全厅相关处室单位梳理工作流程和主要风险点,制定了高风险业务专项内部控制办法,纵深拓展构建“权力制衡、权责一致、风险控制”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制定了《财政厅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并开始实施,强化内控考核评价成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奖惩以及年度考核、评先等工作中的运用。三是紧盯“关键领域”。围绕中省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重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全省41个贫困县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收回并统筹使用资金6847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次;加强对环保领域监督检查,对铁腕治霾奖补资金预算下达、落实配套资金、资金兑付监管等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强化资金监管。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取消2项政府性基金和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全国率先实现收费目录清单全覆盖;强化政府采购监管,约谈了2名采购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建立《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列出了政府采购文件中涉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共198项禁用内容,规范了政府采购市场。
(五)开展警示教育,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及时组织学习中省查处的孙政才、魏民洲等重大案件通报,以及中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及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的通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厅领导及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富平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收看财政部《警钟长鸣》等案例警示录,通报厅内有关违纪问题,用身边事警醒身边的人,增强抵腐定力。开展以“注重家教家风培育家国情怀”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大力营造涵养清风正气的良好氛围。
(六)坚持动辄则咎,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始终将纪律和规矩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红线,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28件,初核6件,函询3人,立案1起,诫勉谈话1人,党政纪处分2人,问责4名处级领导干部。积极探索开展综合巡查,研究制定了《财政厅综合巡查工作实施方案》,首批对预算处、教科文处、社保处、国际合作处、采购处等5个处室开展综合巡查,以政治巡察为重点,结合作风督查、人事管理、财政监督、内控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对处室单位和党组织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七)大力支持纪检机构履行职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支持驻厅纪检组深化“三转”改革,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四种形态”运用到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和执纪审查等工作的全过程。支持机关纪委开展工作,多次听取纪检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注重提升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举办厅机关支部纪检委员和纪检联络员培训班、全省财政系统纪检业务培训班,围绕执纪审查和财政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等内容,进行集中授课辅导,有效提高了财政纪检干部的工作能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真抓实干的结果,是广大财政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是全省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全省财政系统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上还不到位,思想上还不适应,行动上还跟不上,压力传导还不够;个别支部书记重业务轻党建,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两张皮”;有的支部党建工作形式单一,创新不够,组织生活平淡,质量不高;个别干部特权思想重,自律意识差,办事说话口大气粗,服务态度冷漠;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够,安于现状,推诿扯皮,工作低效;深入基层少、深入群众不够,调查研究还不深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在财政系统不同程度存在;财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重资金分配、轻监管、轻绩效考评的情况普遍存在;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点人员监督制约有待加强,内控制度执行还需持续加力,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需要不断强化。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三、深入推进全省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进一步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的关键一年。全省财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建设“五型财政”、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不断增强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谱写新时代陕西财政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立场维护核心。全省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丰富内涵,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紧紧抓住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坚决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切实使中省各项决策部署,在全省财政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财以政为本,政以财为基。财政工作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要坚持把增强政治功能作为首要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时刻警惕“七个有之”,对党忠诚老实,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在大风大浪面前毫不动摇,在关键时刻经得住考验。坚持把抓好党组织带头人作为关键,让政治过硬、能力强、威信高的党员干部挑大梁。坚持把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作为根本保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定,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真正让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坚持把发挥支部作用作为基本要求,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时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自觉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要求落实到财政工作中,让每个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进取心和战斗力,为加快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责任。我们要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各级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签字背书,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推行清单台账管理,实行履责纪实制度。党组书记要做到“四个亲自”,即: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定期听取汇报;坚持同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新任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坚持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措施;坚持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定期讲好廉政党课。支部书记要做到“五个一”,即:每个月至少利用组织一次廉政学习或警示教育、每个月至少与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廉政谈心谈话、每个季度给讲一次廉政党课、年初对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一次具体安排,年底对抓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一次述职。今年,省财政厅新成立了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就是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工作规则和调查研究、信息反馈、督促落实等,做到季度督导、半年点评、年度考核,推动财政厅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四)加强警示廉政教育,牢固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党规党纪宣传解读力度,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触动灵魂。立足陕西丰富的红色资源,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传承红色基因,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力量,从照金、马栏、梁家河等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创新载体,转变观念,围绕效果找方法,力求把严肃的教育融于多种形式之中,丰富教育手段和载体,使党风廉政教育收到潜移默化的效果。省财政厅党组研究决定,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每个季度确定一本学习资料,每个月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每周向全厅党员发送廉政短信。紧盯重要节假日开展警示教育,每年国庆中秋期间开展警示教育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月活动,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
(五)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近年来,全省财政系统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深入推进全省财政系统作风建设。一是要摆正位置,牢固服务意识。财政部门是为党和国家掌管钱袋子的部门,服务是第一位的,这也是我们提出建立“服务型”财政的初衷,如何更高质量、更高效率,主动服务好基层、服务部门、服务群众,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中省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充分认识作风建设是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关键,是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认真查找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深入解剖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要深入学习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方式,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部门和企业,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财政。二是厅党组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厅党组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紧制定省财政厅实施办法,带头转作风、改作风,自觉接受全省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方面监督。各有关处室、单位要结合“制度建设年”活动,及时完善厅内部管理有关制度,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三是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各级财政干部要扑下身子、贴近基层,察实情、出实招,解决实际问题,对调研了解到的情况要如实反映,不得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在调查研究中推进财政改革发展,使财税政策制定、制度安排设计、管理方式方法等更加符合现代财政治理的要求。厅党组决定,每位厅领导在收入包抓市区,选取一个基层财政局作为党建工作、作风建设的联系点,定期实地调研、转变作风。四是坚决反“四风”,防止隐形变异。各级财政部门要拿出恒心和韧劲来反“四风”,既要解决“四风”的顽症,也要防范“四风”的隐形变异,还要着眼作风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尤其是要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全方位立体式深查细照,举一反三,摸清在财政系统的不同表现,下更大功夫,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进行整改。省财政厅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也是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尽快制定作风建设活动方案,分阶段、按步骤抓好实施。3月份前要学习动员,正式启动,半年开展自查、汇报和交流,年末结合目标考核进行评比,驰而不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六)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我们党强调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揭示了反腐防腐的基本规律。我们要及时查找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方面,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细化预算编制,明确重点支出预算安排的基本规范,扩大管理范围,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作用。规范资金分配程序,压缩审批自由裁量权,提高预算分配和资金安排的透明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体现权责对等,放权和问责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强化资金拨付各环节相互制约,实施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有效。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科学合理选择评审方式;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采购活动组织管理,将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贯彻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采购合同签订全过程,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对严重违法失信的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预算公共的内容和范围,完善预算公开的方式方法,加强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推进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采购信息、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另一方面,要深入推进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考核评价,坚持过程要留痕、责任可追溯,加强财政资金分配、预算编制与执行等重点环节的风险防范,推动内控建设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结合财政部门内设机构职能调整,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流程。继续开展内部综合巡察,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资金拨付重点环节,构建内控工作与综合巡察、内部监督检查等联动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形成内部监督合力。全面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精神,抓好选人用人这个源头和方向标,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干部人事管理。
(七)强化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充分发挥政策资金效益。认真落实“三个助力”,在助力精准扶贫脱贫、规范市场秩序、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尤其是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成都主持召开的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做好扶贫资金保障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好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加强与扶贫、审计等部门的协作,积极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在扶贫和民生等领域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行为,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同时,要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所就地就近监管优势,确保各项扶贫资金安全及时拨付到项目和农户,切实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金融创新等系列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严查不落实的人和事,坚决防止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缩水走样。
(八)坚持违纪必问、执纪必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反腐倡廉要抓住“问责”这个要害。要加强财政部门机关纪委建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教育约束财政系统党员干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体现组织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继续深入开展“拉托卖好收受好处”专项治理,严肃整治财政部门干部职工干预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收受好处等问题。坚持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违纪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让纪律真正挺起来、严起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九)充分发挥驻财政部门纪检机构“探头”作用,大力支持纪检机构开展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党组要一如既往、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构开展工作,支持纪检机构贴身监督、实时监督、精准监督、常态监督。省财政厅党组和厅内各处室、单位将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与驻厅纪检组加强反腐败协调,严肃查处各种违纪问题,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同志们,新时代加强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