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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与执着 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8-08-07   作者:   浏览量:

 

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与执着

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全省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叶 珺

(2018年2月27日)

 

同志们:

刚才,厅党组书记、厅长丁云祥同志代表党组全面总结了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2018年工作任务。讲话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了厅党组贯彻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和财政部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与执着,推进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鲜明政治态度和责任担当,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全面学习领会中、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引了科学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再动员再部署,鲜明宣示了全面从严治党要“重整行装再出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六条宝贵经验,这“六个相统一”,既是管党治党经验的总结,也为今后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赵乐际书记所做的工作报告,通篇体现了带头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鲜明政治立场,系统总结了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全面部署了今年主要任务,体现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使命担当。在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胡和平书记对全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贺荣书记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2017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8个方面对今年全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把学习贯彻中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与学习十九大报告、新党章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领会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使党发挥引领全局的功能,提升党长期执政能力;就是要统一党的思想、集中党的力量、协调党的行动,提升深化改革开放的能力;就是要把财政工作放在党中央工作大局中考量,自觉做到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断深化发展型、共享型、绩效型、法治型、服务型“五型财政”建设;就是要稳妥有序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能。 

二、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来的工作,进一步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担当

过去的一年,全省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财政部决策部署,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凝心聚力、追赶超越的重要保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全省财政各级党组织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为财政系统追赶超越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财政厅党组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组织领导职责,定期研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全省财政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驻厅纪检组组织协调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压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使管党治党取得初步成效;持之以恒加强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之以恒扎紧制度笼子,综合运用“十种监督”机制,深化财政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持之以恒开展作风整治,纠“四风”、转作风,收到良好效果;持之以恒放大监督效应,创新开展机关综合巡察;持之以恒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现监督执纪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切实起到了财政系统政治生态“护林员”的作用。全省财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身处改革发展的最前沿,承担的任务很繁重,面临的矛盾最直接,但同志们不仅充分理解、密切配合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推进管党治党各项工作,而且做到了严于律己、勤勉敬业,尽心尽职、无私奉献,为全省财政改革发展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共同树立和维护了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我们这支队伍的总体素质是过硬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党组织责任意识淡薄,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致使“两个责任”虚化空转。有少数党组织负责人甚至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都不清楚或不全清楚。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只要有纪检干部参加就把责任落实到位了,造成本应由职能部门履行的监管职责被忽视,形成监管上的漏洞。二是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在个别单位有所表现。特别是有的支部书记在抓党建工作上,认为自己是财政部门的干部,是搞业务的,对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依然存在“两张皮”现象,在抓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工作绩效体现党建工作成效上还需再探索。三是个别单位对财政权力监督制约不够有力,存在廉政风险隐患。四是“四风”问题存在反弹风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些党组织和单位还比较突出。调查研究有时还不够深入,调研成果运用还有差距。同时,“三转”以后,财政纪检干部对财政工作特点和规律掌握还不够,对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认识还不足,把握的不够准。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监督执纪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

这些问题表明,我们个别领导干部还没有从思想深处真正领悟到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力度,宗旨意识淡化,遵守党规党纪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弦”绷得还不紧,对实践好“四种形态”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还在用过去的方式应对当前的形势,“两个责任”落实“上紧下松”“上热下冷”的现象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没有彻底根除,可能引发腐败的问题隐患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坚定不移把全省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建设“五型财政”目标已经明确,做好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党的领导。财政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统一领导。全省财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时时处处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推进财政工作的必然要求。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结合感悟《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到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干部教育管理、党组织班子建设之中,严格落实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纪检监察机构要协助党组织认真落实党中央在选人用人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认真做好廉政意见回复,为党组织选人用人提供坚强保证。

(二)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强化责任意识。要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认真执行财政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凝心聚力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既要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细落实,又要贯穿到各自管理的业务范围之中。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使命担当,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强化检查督导,建立完善记实工作制度,实现全程留痕。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通过调研、约谈、听取汇报、述责述廉等方式,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督导,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工作条例》,抓住问责这个关键,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不落实或不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人和事以及组织领导不力、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典型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打好作风建设的持久战。要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厅党组决定的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的要求,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从违规收送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具体事情抓起,从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抓起,从严查深挖“四风”隐形变异,坚决整治公款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抓起。特别要聚焦“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以文件落实文件,对贯彻落实中省大政方针和省厅重大决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要紧盯“关键少数”。作风好不好,关键看领导。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组织者、管理者、推动者,是作风建设的风向标和指示灯,要带头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转变会风文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四)加强纪律建设,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要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凡查结的典型违纪违规案件都要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运用“四种形态”,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干部有问题就要批评教育,常咬耳朵,常扯袖子,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结合财政系统实际,建立完善谈心谈话机制,做到“四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违反工作规范、行为规范、道德规范和日常管理制度,尚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必谈;执行党组织决定出现偏差或履职不认真,工作出现较大失误,不愿为不敢为的必谈;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因素或干部个人有重要情况和思想问题需向组织反映时必谈。对置若罔闻、边谈边犯、边巡边犯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充分彰显“四种形态”的严肃性。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我们财政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绝大多数都是好同志,要监督,更要信任;要严管,更要厚爱。对那些干事创业的同志遇到挫折,不公正对待时,要按照习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省委“三项机制”的要求,分析问题,处理问题。为敢于负责的人负责,为敢于担当的人担当。对那些诬陷他人,借机泄私愤者,要加大核查力度,一经查实,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进一步营造聚精会神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要保持执纪审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紧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重点查处。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评审、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挪用扶贫资金、滥用职权、截留私分、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的腐败问题,把中央、省委和厅党组有关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决不能让老百姓的“救命钱”沦为腐败分子的“唐僧肉”。要深化拉托卖好收受好处整治活动,坚决纠正拉托卖好,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切实维护财政部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加大为政不为、廉而不勤、廉而不为等现象的惩戒力度,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反腐带来的“红利”。在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赵惠令组长强调,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已将公共财政支出的腐败问题,作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紧盯的九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之一,将民生资金列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五大重点之一,全系统务必高度重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大意不得、松懈不得。

(五)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深化拓展机关综合巡察。要提高巡察站位。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党章执行情况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新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老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开展检查。对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分配、项目招投标、扶贫资金使用、公共财政支出、民生资金等方面重点检查,实现“职能拓展到哪里,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问责到哪里”,切实发挥巡察“利剑”和震慑作用。要持续提升巡察质量。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使“回头看”成为常态。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政治巡察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反馈意见要实。要提升巡察工作实效。认真总结首轮巡察工作经验,全面规范巡察工作的职责、内容、程序、方法,进一步完善线索管理、协调督办、成果运用、整改纠错、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不论大小,一律纳入台账管理。对移交问题线索,加强跟踪督办,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实现标本兼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厅机关第二轮综合巡察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程序、问题整改、纪律要求等方面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确保巡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深入开展。

(六)完善“三不腐”机制,深入推进标本兼治。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深刻剖析王保安、莫建成、魏民洲等典型案例,完整刻画出违纪违法干部的堕落轨迹,真正警醒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大家汲取教训、认清危害、反躬自省、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要认真查找财政系统案件暴露出的思想教育、权利监督、体制机制上的问题症结,堵塞监管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短板”,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织密制度的笼子。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函询、约谈、廉政鉴定等制度规定,综合运用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和途径,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把财政项目审核、预算分配、资金拨付等作为重点监督环节,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措施,保证权力始终运行于正确的轨道之中。继续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力,结合“财政云”建设,在内控信息化建设上要有新突破,探索运用大数据,强化对财政核心业务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进一步降低廉政风险。要积极探索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对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定期座谈讨论,把责任机制、考核机制、督查机制、干部考评机制、动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责权明确、分工清晰、运转有序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协同推进、步调一致。要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接受革命传统现场教育,继承红色基因,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深入挖掘财政文化中的廉政元素,注重从传统文化中吸收营养,坚持开展优良家规家训征集活动,教育引导干部培养健康清爽的家庭氛围。

(七)围绕“五型财政”,助力追赶超越。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重要政治工作,始终要从政治上考量,围绕财政中心开展工作。全省各级财政纪检机构和干部,要认真研究把握财政工作、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与规律,紧紧围绕十九大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省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五新”战略目标、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围绕厅党组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建设“五型财政”部署,认真谋划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为助力全省财政追赶超越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

  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的风尖浪口,时刻面临被“围猎”的风险,一旦防线失守,不仅会对党的纪检监察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而且也难以自我保全。全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要政治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锤炼坚强党性,观察分析形势要把握政治因素,谋划推动工作要考虑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要防范政治风险;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体现“政治工作”“政治机关”“纪律部队”的政治要求。二要廉洁过硬。我们要清醒认识到纪检监察机构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不都是“金刚不坏之身”,在法纪面前不但没有例外,而且只会要求更高更严。我们只有自身正直干净,监督执纪才有底气、查处问题才能硬气。三要能力过硬。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熟练掌握纪检监察业务,也要熟悉财政业务,将二者结合运用,适应新任务新要求。今后,我们要继续组织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选派市县财政部门纪检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中省纪委的培训。同时,支持市县财政纪检机构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年底实现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一遍。在培训方向上,重点培养法纪皆同的“专才”,实践纪法衔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四要作风过硬。监督也是信任,严管才是厚爱。全省各级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自身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纪检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落实力度,发现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的要坚决查处、清理门户,切实防止“灯下黑”。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把时间用在深入财政工作一线了解真实情况上,把精力花在抓落实上,把功夫下在监督检查上,把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

同志们,新时代绘就新蓝图,催人奋进,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时不我待。新的一年孕育新的希望,春的气息充满新的生机。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与执着,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财政事业追赶超越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