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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

2019-01-03   作者:   浏览量:

 

 

 

 

 

 

 

 

柞财办监发[2018]318号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柞水县财政局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柞水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26日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活和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工作部署和省市县委、纪委工作安排,现就我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既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又下定打攻坚战的决心;坚持压实责任,以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抓好“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量纪执纪,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五个战役”、加快追赶超越发展、建设“三个柞水”,树立财政干部良好形象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重点围绕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纪办发〔2018〕8号)中明确的以下4方面12种具体表现,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梳理排查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和领域中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包括:

l.对中央精神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2.地方和部门利益至上,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说一套做一套。

3.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二)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包括:

4.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耍特权,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

5.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运行“僵尸化”。

6.“新官不理旧事”,言而无信,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影响营商环境。

(三)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改革发展高质量的突出问题。包括:

7.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8.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责任;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失察失职。

9.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四)在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包括:

10.学风漂浮,理论脱离实际,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开会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为开会而开会;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就同一事项重复开会;文件照抄照转,超篇幅、超范围发文。

11.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12.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对调查情况不做深入分析研究,以偏概全,提出意见建议好高骛远,可操作性不强,调研成果不管用。

三、具体措施

(一)深入调研排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基层调研、座谈访谈、问卷调查、征求意见、案例剖析、自查自纠等方式,对照《意见》指出的四个方面12类整治重点,结合全县干部作风大排查大整治,摸清查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其具体表现。纪检组、监察室要协助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把自己摆进来、把工作摆进来,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找准找实,并于12月29日前报局监察室。

(二)强化纠正整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实行销号管理,逐项整改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季度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组、监察室要聚焦监督职责,引导和督促各单位制定权力清单、公开工作程序、规范权力运行,重视解决深层次问题,在“化风成俗”上下功夫。对“走过程”“做虚功”等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的行为要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问责。各单位要将集中整治情况于2019年3月20日前上报局监察室。

(三)严肃执纪问责。纪检组、监察室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网、电举报平台作用,主动关注媒体、舆情动态,加强与宣传、扶贫、信访等业务工作干部的沟通协调,多渠道梳理问题线索。要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及重大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注意发现、纠正和查处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四)做好统筹兼顾。要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和财政工作相结合。在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中,重点查处弄虚作假、瞒上欺下、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深挖细查因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纪违法行为。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方面,着力查处民生领域漠视群众利益、效率低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监管失责、慵懒无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问责。

(五)加强工作调研。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研究,摸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表现,紧密联系具体实际,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既解决表层次问题,也解决深层次问题,抓出习惯,抓出长效。要深入分析内在原因和发生规律,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靶向治疗”,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办法措施。局属各单位要在每年年底前向局纪检组报告当年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和次年整治问题清单。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从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重要性,强化精准思维,坚持实事求是,全面了解情况,抓住主要矛盾,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典型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整改。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推动干部作风不断改进。

二要夯实工作责任。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主责主抓、上下联动工作格局;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要用足用活“三项机制”,树立新时代担当作为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加大勤廉典型和先进模范宣传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件通报曝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要注重方式方法。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把阶段性目标与长期目标统一起来,在坚持中见常态、见长效,把握共性、突出个性,强化“靶向治疗”;抓住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对号入座,列出清单,逐一整改,纠建并举,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标尺,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带来的新变化。

四要强化督查考核。纪检组、监察室要从自身做起,自觉落实监督责任,认真细致,勤于学习,擦亮精准监督“探头”,放大惩处震慑效应,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各股室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局党组将把局属各单位、各股室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情况,纳入“两个责任”考核范围,实行季度通报、半年点评、年度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强力推动工作开展。

  

 

 

 

 

 

 

 

 

 

柞水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