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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巩固期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7-02   作者:   浏览量:


柞财办发[2020]51号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巩固期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驻沙岭工作队,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摘帽成果,强化干部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明工作纪律,严控疫情输入,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保证,现就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巩固期间干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

财政系统各单位要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配合镇党委政府、指导村委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围绕深化“三比一提升” 、“三排查三清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及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扎牢思想防线,夯实工作作风,克服各种困难及厌战松懈思想,狠抓工作责任和帮扶措施落实,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二、瞄准工作目标

全体干部要高度重视帮扶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各项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认真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把发展经济、增加收入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帮扶干部要结合贫困户实际,认真搞好摸排,科学制定帮扶措施,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群众增收。

三、加强监督检查

局党组将不定期开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和干部工作纪律检查,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假而走、私自脱岗、自行外出、窜岗串门、在工作期间办私事的及政令不畅、信息不畅、调度不畅的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实行问责,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上交上级组织从严从重处理。

四、做好组织关爱

各单位要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中好人好事的宣传推介工作,对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干部,作为评先树模对象;对特别突出的干部,充分运用三项机制,优先建议提拔重用或晋职晋级。各单位负责人要履职尽责,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关爱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切实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他们提供工作保障。

 

 

 

柞水县财政局

2020年3月17日

                     

 

 

  

柞水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