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财政局干部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柞财办监发[2018]162号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财政局干部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财政局干部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柞水县财政局
2018年7月8日
柞水县财政局
干部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柞水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的要求和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真正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按照县纪委统一部署,现就财政系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针对财政系统干部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财政系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纪委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监察法及有关廉政法规的学习宣传,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纪律刻印在心、见之于行,为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奋力追赶超越,切实解决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改进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持之以恒的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为推动转型发展、建设“三个柞水”、树立财政干部良好形象提供有力保障。
二、方法步骤
本次学习教育活动从2018年7月7日开始,到7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7日—7月10日)
1. 扎实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好本单位干部纪律作风学习教育活动方案,达到“安排有方案、学习有计划、自查有台账、整改有措施、工作有成效”的“五有”标准。局属各单位的整顿活动要与县委和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同步推进。
2、层层宣传动员。按照学习教育活动要求,各单位要迅速召开班子会、干部职工会,认真学习传达县纪委通知和财政局的实施方案、王曾涛同志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层层宣传动员,扎实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全体干部迅速投身到活动中来,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二)学习教育阶段(7月11日-25日)
1、认真抓好学习。系统学一次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律法规。各单位要采取会议集中学、个人自学、领导领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所列篇目为学习内容,重点围绕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每个单位集体学习不少于3次,每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
2、讲一次纪律教育党课。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邀请专家学者紧扣活动主题,围绕学习内容讲一次纪律教育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明确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自觉。
3.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接受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剖析典型案例、参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会、学习《基层干部案例警示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对照警醒,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敬畏纪律、严守纪律,提高以案促改实效。
4.举办一次专题讨论会。以党组会或者支部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围绕“纪律要求什么、约束什么?我该做什么、怎么做?”开展大讨论,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履职尽责,严守党纪国法,增强执行能力。
5、开展一次纪律知识测试活动。围绕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一次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以测试促进、检验学习效果。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26日-28日)
各单位对学习教育要及时进行全面小结,结合各自实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杜绝管理“盲区”,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领导,精心部署。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的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的纪律教育作出详细部署,确保实现教育对象全覆盖。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活动。
二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作用,加强宣传报道,为扎实有效开展纪律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每个单位至少要报送1-2条纪律教育宣传活动的信息。
三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做到学习教育和开展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做到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确保活动有安排、有方案、有学习资料、有记录、有总结、有效果。
四要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局纪检组将对各单位开展纪律教育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严肃问责。
各单位要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于7月28日前报局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县纪委
柞水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7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