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阳光政务>>活动公开>>

关于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03-22   作者:   浏览量:

 

 

 

 

 

 

 

 

柞财办发〔2019〕52号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照县纪委安排集中开展“八个了之”专项整治“十必查、八必核”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2017年以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和扶贫产业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检查县级相关部门和各镇办财政所扶贫资金核算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拨付资金是否及时,有无资金“挪窝、趴窝”等问题,对扶贫资金有无“一拨了之”的现象。

(二)检查各镇办扶贫社对扶贫项目管理是否规范,有无随意调整扶贫项目计划,资金报账是否规范,报账资料是否齐全,对扶贫项目管理是否存在“一批了之”等现象。

(三)检查产业扶贫项目是否精准,项目公示是否到位,带动贫困户是否真实,带动效应是否实现,项目效益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对照银行账户明细账,按照资金流向核查村集体经济使用扶贫资金情况,检查扶持企业财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贫困户分红资金是否到位,村集体账户有无“挪窝、趴窝”扶贫资金的问题,有无借机私分扶贫资金的现象。

(五)检查是否存在利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截留、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六)检查财政专项扶贫互助资金管理、财务核算、放款回收业务办理等日常管理情况,核查互助资金带动产业发展效果,评估互助资金使用效益。

(七)检查县扶贫项目库建设和部门安排的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部门安排的项目是否从县扶贫项目库中提取,项目实施带贫措施是否到位。

(八)检查县级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情况,核查有无资金“挪窝、趴窝”等问题,对涉农整合资金有无“一拨了之”的现象。

二、分组安排

第一检查组:

组  长:石  莉   

成  员:房商峰、孟晓梅负责营盘镇检查工作

第二检查组:

组  长:赵世芹    

成  员:邓成朝、郑育霞负责乾佑街办检查工作

第三检查组:

组  长: 朱晓颖   

成  员: 陈敬宝  杜焕负责下梁镇检查工作

第四检查组:

组  长:郭绪超   

成  员:吴永红、刘兴华负责小岭镇检查工作

第五检查组:

组  长:张富贵  

成  员:潘进、史高涛负责风凰镇检查工作

第六检查组:

组  长:张  锋   

成  员:席正斌、孟健负责杏坪镇检查工作

第七检查组:

组  长:周成蛟  

成  员:陈新水、熊希来负责红岩寺镇检查工作

第八检查组:

组  长:王忠仁   

成  员:王东峰、赵光明负责瓦房口镇检查工作

第九检查组:

组  长:袁荣斌   

成  员:但正刚、张晓军负责曹坪镇检查工作

第十检查组:

组  长:周成蛟   

成  员:陈敬宝、孟晓梅、侯晓光负责县级有关部门检查工作

三、工作步骤

此次检查工作,从2019年3月21日开始至4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3月23日)。由各镇办、县级相关部门按照检查要求,对2017年以来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专题汇报材料,做好迎检准备。

(二)督查检查阶段(3月24日—4月4日)。根据各镇办自查情况,检查组深入镇办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镇办财政所、扶贫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对扶贫资金管理情况;集体经济、合作社、企业使用扶贫产业资金情况,扶贫互助资金管理情况。在检查中对能够整改的立即督促整改纠正,一时整改有困难的由检查组现场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限时整改。检查组检查结束后要召开座谈会议,向镇办反馈情况,下发问题整改意见书,形成专题检查报告。

(三)整改总结阶段(4月5日—4月10日)。县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各组检查反馈问题汇总,专门进行认真梳理和研判,分类向县级有关部门、镇办交办整改问题,督办有关部门、镇办按要求扎实整改到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认真研判及时汇总上报。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核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镇(办)2017至2018年两年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行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二)检查账务。通过查阅相关票据资料、报账资料、财务报表等资料,真实了解每一笔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实地核查。到项目实施现场查看项目完成情况、实施成效,调查了解群众受益情况,有无借帮扶带动贫困户脱贫之名套取国家产业发展资金。对产业扶贫项目检查面达到100%,了解贫困户受益面要达到30%以上。

(四)会议座谈。根据检查需要,召开代表会、群众会等形式座谈了解项目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各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准备好各自的检查资料,吃透检查精神和要求,确保检查效果。

(二)严格标准。各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指导,并督促镇办、村及时整改,限期报送整改情况,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专题情况汇报备存。

(三)严明纪律。所有抽调检查人员在工作开展期间,要服从统一安排,不得无故请假、离岗。工作期间一律在镇、村吃工作餐并交伙食费,严禁接受公务宴请、收受礼品等行为发生。

 

 

                         柞水县财政局

                        2019年3月21日

 

 

 

 

 

 

 

 

 

 

 

 

 

 

抄送:市财政局,县纪委,各镇办财政所。

柞水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