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阳光政务>>活动公开>>

关于集中开展“八个了之”专项整治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工作措施

2019-03-25   作者:   浏览量:

 

 

 

 

 

 

 

柞财办发〔2019〕57号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集中开展“八个了之”专项整治破除形式

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工作措施

 

各镇(办)财政所,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为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照县纪委安排集中开展“八个了之”专项整治“十必查、八必核”工作要求,经财政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围绕财政扶贫资金运行主线,认真核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腐败问题,紧盯“一学了之、一喊了之、一转了之、一签了之、一批了之、一拨了之、一拖了之、一推了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用好管好财政扶贫资金,最大限度提升财政扶贫资金效益。

二、核查范围

紧盯脱贫攻坚巡视整改重点问题,全面核查2017—2018年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存在资金“挪窝、趴窝”问题,对扶贫资金有无“一拨了之”等现象。

三、核查内容

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紧盯财政专项扶贫扶资金运行安全,严查异地移民搬迁建设项目、危房改造项目、通村水泥路建设项目、产业扶贫项目、农村饮水建设项目、教育扶贫项目、健康扶贫项目、金融扶贫项目、集体经济项目。细核项目立项报告、审批文件、招投标资料、检查验收、资金计划、资金拨付贫困生补助政策落实情况。梳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重点典型问题,以查促改,建章立制,预防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9年3月21日-3月23日)。各镇办对本区域内2017—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二)核查阶段(2019年3月24日-4月4日)。县财政局成立核查组对各镇办及村进行核查,核查组依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实施查核工作,现场反馈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

(三)整改总结阶段(2019年4月5日-4月10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属于业务政策范围的问题,各镇办要按照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并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情况报县财政局,对于存在违纪违法嫌疑的,研判形成问题线索台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对本次全县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核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项核查工作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财政局成立由王曾涛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周成蛟、纪检组长赵世芹任副组长,局农财股、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核查工作。各镇办要高度重视,将专项核查作为促进脱贫攻坚项目效益发挥、确保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夯实责任,落实专人,统筹协调,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工作,确保本次专项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确保核查质量。专项核查工作要按照市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严格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核查,切实查清实情,查透问题,查明原因,厘清责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核查工作质量。各核查组对所有资金核查问题线索移交要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局核查领导小组按一定比例对核查工作进行抽查,对核查不实、隐瞒不报的,经查实后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镇办要坚持以上看下查问题,以上带下抓整改,以腐败问题倒查作风问题,着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作风、纪律保障。核查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廉洁纪律。

 

                      

 

柞水县财政局

                           2019年3月22日

 

 

 

 

 

 

 

 

 

 

 

 

 

 

 

 

     

    

 柞水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