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财政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关于在财政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 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财政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及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关于党纪 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 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谱写柞水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二、 目标任务
(一)学纪定方向。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熟知各项条款内容,努力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标尺、校准思想行动方向,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知纪立规矩。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的主 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自觉按党纪党 规的具体要求办,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觉同一切违纪违规行为作斗争。
(三)明纪严自律。引导党员、干部用理想信念、初心使命、 党性原则筑牢遵守纪律的思想根基,时刻保持遵守党的纪律的清 醒和坚定,始终尊崇纪律、敬畏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四)守纪树新风。引导党员、干部坚持思想锤炼从严、工作标准从严、作风养成从严、自我约束从严,自觉做遵规守纪的带头人,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县上下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行,形成遵规守纪、担当作为、实干奋进的良好风尚,以纪律建设新成效营造风清气正好生态。
三、工作安排
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抓实学习研讨
1.以上率下学。财政局领导班子和局属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局党组要举办读书班,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坐下来、静下心, 逐条逐章学、逐字逐句悟,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交流认识感悟、收获体会和思路举措,不断增强学习实效。真正把每一条纪律都学深学透,做到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要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专题研讨。
2.全员参与学。广大党员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坚持全面系统学、新旧对照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要针对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三新”领域党员等群体特点,采取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方式,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全面覆盖。
3.融入日常学。党支部要将学习《条例》作为“三会一课”、 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通过交流研讨、宣讲阐释、案例教学、线上培训等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七一”前,各党组织书记要结合学习《条例》收获体会和工作实际,讲1次纪律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带头深入所在支部开展交流讨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党组织要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知识测试等方式,深入了解评估党员、干部学习成效。
(二)强化警示教育
4.召开警示教育会。财政局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通报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件等,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5.用好警示教育资源。 要深入挖掘警示教育资源,选取近年来省、市、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综合运用违纪违法干部 警示录和忏悔录、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点、谈心谈话等开展警示教育,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报曝光等方式,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纪法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持续放大震慑效应。
6.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各单位要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结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查办和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面查找违纪风险点,切实增强防范意识。
(三)深入解读培训
7.做好宣传解读。用好“学习强国”、陕西干部网络学院、“陕西先锋”“商洛党建”“柞水先锋”等平台,在“微柞水”“清廉柞水”等微信公众号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及时转载中央和省市媒体发布的《条例》学习解读文章,定期发布权威解读、案例解说、评论言论、视频图解等内容,方便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学习,帮助其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
8.开展专题培训。要在财政系统开展一次学习《条例》专题课程,深入解读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内容和各项纪律规定,强化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要用好县内外红色资源,稳妥有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到党性教育点进行党纪专题学习和情景教学。各单位要贯通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教育,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培训等方式,开展分层次、全覆盖培训,推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提高免疫能力。
9.突出重点培训。各单位要以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为重点,采取专题辅导、现场教学、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纪律培训。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的示范效应。
(四)深刻剖析整改
10.认真自查检视。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 把工作摆进去,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紧密联系实际,检视本单位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化自我反思、自我剖析,进一步把问题找准找实,把根源挖深挖透。
11.坚持真改实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短期内能够及时解决的,立行立改、即查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台账,划分阶段目标,盯住不放、限期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收兵,确保整改成效,防止虚假整改。
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实事求是查摆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局属各单位承担具体工作,要及时成立工作机构,跟进县委和局党组的安排,认真抓好任务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部署过问、亲自协调推动。局领导班子要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和党建工作联系点等基层单位的督促指导,要发挥头雁效应,引领和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二)从严指导督导。局党组(总支)要对所辖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派员参加党支部开展的有关活动,防止出现偏差,及时了解掌握党纪学习教育进展情况。要强化监督检查,持续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抓好整改,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树立系统观念、结果导向,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 省市县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 深化“三个年”活动相结合,一体推进、贯通落实,推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基层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以“六个走在前、六个干出彩”实绩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要坚持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虚不空、不走过场。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 建设的重要论述,及时反映党纪学习教育进展成效。要切实营造良好的党纪学习教育氛围,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审批、平台管理,防止负面炒作和“低级红”“高级黑”。
附件:财政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工作计划安排表
